
作者:言知许更新时间:2025-07-30 10:24:58
【正文第三人称】我穿进了一本豪门真假少爷的书中。书中的主角受是个万人迷,陆家高高在上的小少爷,但他真实的身份是个孤儿,后续会有真少爷出现,然后作死,被主角受哐哐打脸。幸运的是,我和这些麻烦完全不沾边,我是书里没有任何存在感的路人甲。善良单纯的主角受、阳光开朗的攻二是我的大学同学,为爱偏执成狂的攻三是我的大学舍友,轻狂随性的攻四后来成了我的游戏玩伴。至于书中的攻一,他是我上辈子的好友,他和我一样是穿书者。原书中,所有攻都会喜欢上主角受。游走在各种修罗场中间,我平淡地过渡剧情,同时偶尔对原有的不公正现象进行格外更正。某天,这样的平淡被掀翻了。攻二的生日宴会上,本该是攻一、攻二的修罗场,但攻二并没有向主角受表白,而是给我送了礼物说希望能成为我的挚友,且本该中药的攻二安然无事,反而是攻一,我的好友不幸中招。好友那天有点情绪失常,拉住了想要去找攻二的我,似乎是求助。好兄弟之间也会互相帮忙,我说服了自己。第二天舍友攻三看见我脖颈上的红痕,笑意不达眼底,问我:“哥昨晚和谁在一起?”直男攻二看着那道红痕,频频走神,声音有点低落:“你、你有别的喜欢的人了吗?”闲散浪荡的贵公子攻四把我拦在门口,语气很淡,“真有本事,这次又是谁?”我:“???”细细想来所有的不对劲都是从那天开始变化的。因为在那之后不久。原本该走青梅竹马路线喜欢主角受的恐同攻二说他有点喜欢我。原本为爱偏执的舍友说他对我有好感。轻狂张扬的攻四问我能不能交往。至于我的好友,攻一,他说他喜欢我很久了。事情开始脱离我的掌控了。书中的万人迷主角受疯了一样的厌恶我,说我抢走了他的一切。巧合的是,我原来还披了个不知道的马甲。我的真实身份其实是书里本该被哐哐打脸的真少爷,那个结局惨淡的小男配。真少爷本该愚笨无知、粗俗低下,被所有人厌弃。但我不一样。上辈子我凭借一己之力创建了商业帝国,这辈子在科研领域创造了医疗神话,颜值过关,性格老少皆爱,爱好广泛,社交技能满点。这么看来,我应该是复仇归来手握金手指的龙傲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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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温度。 林屿霁无意识地缩在被窝里,只露出滚烫的、红润的半张脸,平日里朝气蓬勃的气势不再,紧紧拧着眉,吐出的气息也十分的灼热。 煮好的药偏苦,他不肯喝。 谢知聿盯着他脆弱的眼睫,声音一如既往的冷肃:“林屿霁,吃药。” 男生缩回了被窝:“不吃。” 小孩子一样。 那双有力的大手扒拉下来被子,而后沉默地把煮好的汤药递到跟前:“吃药好得快。” “苦。” 谢知聿静静看了他拒不配合的表情,放下手里的东西出了门,回来时拿了几颗糖,葡萄口味的。 “喝完,吃糖。”他道。 僵持了几秒,林屿霁最终还是乖乖配合了,大概是他那双蔚蓝的眼眸充满了深色,似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。...
太后废长立幼是哀家做得最错的一件事,昏君,哀家要废了你。摄政王错失皇位,尽心尽力辅佐换得挫骨扬灰,昏君,我要篡位做明君。顾娴昏君,你无情,你花心,我要嫁你叔叔,做你婶娘。温柔自带锦鲤体质,集万千宠爱,吸干昏君运道。昏君朕太难了。温暖战地记者现场吃瓜。总结最落魄的我遇见最好的你,若你求一世安稳,那这盛世...
大家都是成年人,四王爷不必放在心上!女警官穿越而来,丢了清白之身,还得安抚对方情绪,够霸气!说她又丑又花痴?她破茧成蝶,倾城绝世,不再是任人贱踏的花痴女,锋芒四露,英气逼人,欺她一倍,十倍还之。珠胎暗结,皇上指婚,重口味的王爷当真要娶她?婚后约法三章,说好的互不侵犯隐私。那位四王爷究竟是几个意思?分居不可以,分床也不行,不能和男人约会,看一眼也不行,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监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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